为进一步规范和督促食堂各项工作有序、安全的展开,根据《威海海洋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经营者(自营、外包、合作)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主动采取防范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视情节给予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2、全校食堂、餐厅要严格按照消防保卫部门的要求,在易发生火灾的处所增配灭火器,并要求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操作。要加强对燃气、燃具的使用管理,由于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在赔偿损失的前提下,另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3、经营者要对电器、电路、机械设备安全动作负责,出现问题要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应按原价予以赔偿并根据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1、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每人次处罚100元。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学校后勤部门的管理与监督,遇有检查人员指出问题时态度不好者罚款100元,拒不改正者罚款500元直至辞退。
3、食堂从业人员要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头发要塞于工作帽内;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整齐,佩戴口罩,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10元/项,经第一次罚款后再因此被查处者加倍罚款,如果发生三次以上情况,以予开处处理。
4、食堂从业人员不得着工作服离开工作区域,违者罚款10元/次,经第一次罚款后再因此被查处者加倍罚款。
5、食堂从业人员不准在操作间喝酒、吸烟,也不准在操作、售饭时吸烟,不准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违者罚款10-50元/次。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工具出售直接入口食品,违反此规定者罚款10元/次。
7、食堂从业人员要文明礼貌服务,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8、除检查人员外,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和出售饭菜间,每人次罚款50元/人。
9、各食堂工作人员间不得发生争吵、打斗和恶意诋毁对方的行为,否则将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承包资格。
1、不得采购、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者有毒、有害的食品,违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
2、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一切责任由食堂经营者自负,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肉类、水产品等不准落地存放,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理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头爪,一处不合格者罚款20元。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枯叶、无茎,一处不合格者罚款20元。
5、面食无焦、黄、酸,米饭软硬适中,无砂,无稻壳;一处不合格者罚款20元。
6、食品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热后供应,否则处以20-100元罚款。
7、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之外和规定不准出售的食品,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8、销售的食品要明码标价,否则罚款50元/项 。
9、加工生食和熟食的案子要分开,不能混用,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成品要放入保洁的防蝇罩内,同时要做好半成品的防蝇、防尘工作,不符合要求者处以20-100元罚款。
11、加工熟卤菜,要先检查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得加工,否则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12、每餐营业结束,调料必须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并处理好剩饭剩菜,一处不符合罚款20元。
13、灶具设备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案板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符合罚款20元。
14、冰箱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冷藏物品要生熟分开,盛熟食的器皿不准叠放,违者处以50-200元罚款。
15、盛放物品的柜子和菜架要摆放整齐,蔬菜等物品(包括菜盆)不能直接落地。菜架和柜子中的要摆放整齐,一处不符合罚款10元。
16、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倒入桶内并加盖,并于开饭前清运,垃圾桶要每周洗刷一次,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扫、洗刷干净,一处不符合罚款20元。
17、各经营者要对自己范围内的地面、墙壁、水池、门窗、玻璃、灯具等及外环境的卫生负责保洁,检查不合格,处以20-100元罚款,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加重处罚。
1、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公司)将定期、不定期的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开具处罚通知书,并报后勤财务处备案。
2、按规定处罚的金额将在食堂每期结算的营业额返点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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