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考勤的目的是让大家形成自觉守时的良好习惯,望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安排考勤工作具体负责人。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五条 标准工时制: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实行双休制度。
第六条 综合工时制:每一学期为一个周期,总时长与标准工时一致。
第七条 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第八条 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第九条 寒暑假享调休。
第三章 考勤办法
第十条 各部门考勤具体负责人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凡当月有病假、事假、工伤等情况的,须在当月考勤表后附《员工请假申请表》及医院就诊记录等材料。
第十一条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培训、会议、调研等活动的,视为工作。
第十二条 考勤表是员工工资发放的重要凭证之一,必须提供由员工本人、考勤具体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电子打印版,如有代签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纸质考勤表保管年限为10年。
第十三条 旷工
(一)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作息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岗、脱岗。因故不能到岗者,须依规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假满未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经查明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员工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或其他集体活动的,按旷工处理,每缺席1次算旷工1天。
(二)每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日工资。员工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以上(含2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5个工作日)的,按开除处理。
第十四条 迟到与早退
(一)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不含30分钟)的处理方式:第1次由各部门考勤负责人警告,第2次开始每次扣罚5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4次以上(含4次)或者全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达10次以上(含10次)的,按开除处理。
(二)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的处理方式:每次扣罚8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含3次)或者全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达8次以上(含8次)的,按开除处理。
(三)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上(含1个小时)的处理方式:每次扣罚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2次以上(含2次)或者全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含5次)的,按开除处理。
(四)迟到、早退2个小时以上(含2个小时)的处理方式: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按照旷工规定处罚。
(五)迟到、早退4个小时以上(含4个小时)的处理方式:按旷工一天处理,并按照旷工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请假类别及审批权限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工伤停工留薪期等。请假人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报相关领导批准后,连同证明材料交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四章 休假制度
第十六条 事假:全年累计事假一般不得超过14天。单次事假1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单次事假2-3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审批;单次事假4-7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单次事假超过7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病假:病假审批权限及流程参照事假。除《员工请假申请表》之外,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门诊病历、病假证明、诊断说明书、医药费收据、住院小结等病患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病假期限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执行。
第十八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公司不再安排婚假。进入公司后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婚假,但必须一次性休完,尽量避开公司业务繁忙时段。婚假天数为13天。请假人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产假:女员工休产假、产前假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同时提交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及就医材料,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女员工产假为128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前可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休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产假42天。男员工在其配偶产后一个月内可享受15天护理假。
第二十条 丧假:员工及其配偶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丧假3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审批。丧假须一次性休完。需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适当路程假。涉及路程假的,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请假人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因公司工作需要不安排休假的,员工每天可享受三倍工资。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年休假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员工不得休年休假的情形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工伤停工留薪期: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二十三条 员工请假一般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情况紧急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可先口头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满后,请假人应当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须按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员工假期届满未按时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江苏南艺后勤服务的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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