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运行管理例会的召开,公司工作计划的编制、审批、下发及持续跟踪流程,制定本规定。
1.2依据公司运行管理例会的管理需要。
二、会议基本要求
2.1参会人员组成
公司领导、综合办公室、物业中心、水电中心、公寓中心、生活中心、维修中心、饮食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或委派参会人员。
2.2召开时间与频率以公司领导、中心负责人通知为准。如遇假期则以公司领导通知为准。
2.3记录与存档
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或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会议记录及存档,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形式皆需留档。
2.4决议执行
会议安排的任务和决议,会后由办公室整理,下发到相关负责人进行确认,各部门或个人需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确认;完成之前,每次例会必须上报完成进度,直至公司领导或专业岗位人员认可完成。
三、会议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通报前期工作安排完成进度和现场进行表述。
3.2由部门负责人通报本部门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
3.3公司领导通报需要学习的文件及需要传达和安排的事项。
3.4公司领导布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表述为:“责任人+工作内容+完成时限”
四、实施
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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